• 我爱上了她

    2005年02月24日

      我发现我轻易的爱上了她,仅仅是一秒钟的时间里,天那,一秒钟,眼神淡淡的扫过,我便别无选择了。

      她是一个美人,一幅圣洁而冰清的模样,手足间散发着不可抗拒的力量,我想我等待了很久很久的人就是她了。

      一路上,我没和她说过一句话,尽管我的目光从来没有离开过她,是的。我的天,我爱上了她。

     爱上一个人是多么的疯狂呀,我开始坐在座位上不停的幻想,幻想美丽生活的每一天。我的头脑里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周围的一切都是陪称,疯狂的幻想着。

    原来爱上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呀,狂野而羞涩,矜持的动作传达炽热的情感。

      让我亲吻她吧,我愿意为她祈祷,为她祝福,天哪,我愿意让她成为上帝。

     

  • 送给周未未

    2005年01月01日

    请给我一点幻想的时间吧,不要在襁褓里就把我束缚成小脚; 请给我一点幻想的时间吧,悲剧不应该是这样诞生的; 请给我一点幻想的时间吧,我也渴望成为树枝上的麻雀; 请给我一点幻想的时间吧,只需要一点点,多了是奢侈; 现在我最需要的是幻想。 了以自慰。
  • 跑步

    2004年10月10日

      小腿渐渐的沉重,感到象被束缚一般,每迈出一步都是一次战争,我和我拼命向前的大脑。我感觉自己在光明和黑暗中徘徊,每踏出一步就感到伟大,落下脚步的时候感到崩溃。

      呼吸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我此时想把它去掉,任由冷风在我的口腔和肺之间穿梭,把我的热量一点一点掏走。奔跑让我的血液沸腾,呼吸又让我的身体冷却。在沸腾和冷却的妥协就是我正常的体温。我可以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急促而剧烈,象病人的呻吟,象斗士的嚎叫,我每想一个意境它就变换一种摸样。

      围绕着一个偌大的场子,做椭圆运动。身体逐渐湿润起来,汗水一滴一滴的争先恐后的从毛孔里向外挣扎着蹦出来,跳跃着,庆祝着,然后又消失在空气里,只留下一丝丝的味道。全身都一种躺在黏液上的感觉,想把它甩掉又挣扎不脱。

      真想死去,就这样激烈的死去,没有痛苦。

  • 病人

    2004年10月06日

      昨天一个家伙没钱吃饭了,我答应晚上请他,结果我失言了,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决定以此文来纪念他受伤的心灵,他的名字叫做病人。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我们寝室里,我在练琴的时候,他淫荡的凑过来,盯着我色迷迷的看了半天,然后抢过琴开始他的表演。他弹琴的时候挺陶醉的,眯着那双本来就很小的眼睛,晃着脑袋,好象摇晃的不倒翁一样可爱。在他天花乱坠的演讲完后,他说:我们一起玩朋克吧!

      病人为什么被称为病人,主要是他的神经末梢出现了暂时性的痉挛,也就是脑壳有包。他可以今天给你说,我们要走GRUNGE,明天又说这个过时了,要玩什么更牛的芸芸。所以有些正常人不理解他,但是我却十分喜欢他,因为我也是个间歇的神经质。上学期,我们两个和乱葬,新疆GG一起徒步到新校区,从晚上八点出发,结果到目的地已是凌晨了,刚走了两步就被保安团团围住,在轮番审讯后被遣送回来,回到寝室已是凌晨三点过了,有趣。还有一次,看演出,第一个上场的是雷神,我和病人一下就蹦了起来,结果跳了半天,才发现,几百个观众就我们两个在蹦,傻。

      病人的口头禅是:这是垃圾。其实他就是个天真的孩子,在他身上有很多对生活的美好追求。在他眼里,音乐是神圣的,爱情是神圣的,所有都是神圣的,所以他把看到的东西都称为垃圾。他以前说过,他闭上眼睛就会流泪,他害怕伤害任何人。他说他现在已经过了朋克时期,他现在非常平静,我没见过朋克的病人,不过现在的他也挺好的。

      病人说他以后会以音乐为生,所以他的音乐世界和很多人是不一样的,排练的时候他会和其他人有争执,有时候甚至是激烈的争吵,而我往往是一言不发的躲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说实话,他是个高傲的将军,傲慢的看待周围的人,他总是有很多理由去让你无语。有人认为与他无法交流,其实他只是没有很好的表达他的意思而已。

      病人那里有很多的书,CD;这些都是他多年收藏的宝贝,我也经常到他那里去寻宝。病人看的书不少,听的音乐尤其的多,所以他谈起来总是滔滔不绝。不要轻易被他蒙骗,他也经常说些甜言蜜语来讨好你;同时他也经常说很多废话。他写的东西是不错的,和他一比,我就很惭愧了。

      最近病人的职业是教人吉他,笛子,萧之类的玩意,来蹭饭吃。如果你遇到一个看起来比较淫荡猥琐的男人,他又会几样乐器的话,你可要小心了。他是个好人,但不保证不干坏事。

      病人马上也要毕业了,晓不得他以后具体的打算,但愿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仅仅打个招呼,说:日,又看到你了。

     

  • A Perfect Day

    2004年10月04日

      2003年10月3日,昏昏沉沉中开始新的一天,正享受着大假给我带来的发霉的味道。发霉的东西有很多,放久了没洗的衣服,鞋子,久不翻阅的书,和我那个不怎么用的大脑。这些都是我很喜欢的东西,各式各样,很想把他们都统统拿出去,透彻的暴晒一通。但我又很懒,习惯躲在被窝里享受安逸。于是我决定找个洗衣房把他们透彻的洗一遍。

      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的是呼啸的风和耀武扬威的各式的汽车。这些汽车都是很神气的奔跑着,挂着120的时速,在城市里穿梭。应该说在我们这个城市里奔跑的汽车都是很高档的玩意,自从“大家一起吃饭党”在大选中获胜以后,着手改变我们落后的交通系统,于是决定对整个城市的交通工具进行改朝换代,所有车辆限期到汽车厂更换“红色旗帜牌”轿车,而且规定在市区里的时速不得低于120.这一个英明的决定让我们市的交通有了根本的改善,再也看不见以前那种天天堵,月月堵,年年堵的情况。但是问题是街上的汽车全部换成红色旗帜牌以后,快速移动的一个个红色小球给路边行人的视力造成极大伤害,眼病患者巨增,并且产生了一种叫做:视网膜过敏的新病,但鉴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市长号召我们还是要为大局着想的。

      我们都还是学生,没什么钱买不起汽车,也更没有人给我们送,再说我们也很少出门的,所以这些事和我们关系不大。所以我觉得市长说的话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今天当我上街以后,发现有点受不了了。到处是一片红色,就象是血腥的恐怖片一样,淋漓着,张扬着;其实我并不是讨厌红色,但是这里的红色太过分了,一条条红色的内裤,在舞台上扭动着,带着色情,带着诱惑,没有任何美感,只是冲动而已。感到很恶心,全身的液体在翻滚着,涌突着,它们在找出口出来,于是我开是流泪了,分不清是什么液体,有点红,但落到嘴里又是咸的。

      这时对面迎来一对男女,带着墨镜,我努力挣扎着睁着眼睛看了看,只听见那个男的说了声:傻B。是呀,如果我不想变成瞎子的话,就要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眼睛,我开始对他这种不敬的忠告发自内心的感谢。找到一家眼镜店,在店主天花乱坠的介绍后,买了一款,据说可以过滤百分之八十红色的墨镜,当然价格不菲,我半个月的生活费被消费了,我以为是值得的。

      我以为墨镜真是个好东西,不但让我们过滤了强光,而且看上去很酷,从街边小店边的镜子里看到又酷又帅的我,真让人舒坦。而且这个世界好象更美丽了,五光十色,伟大正确的党呀,我拜服于你了。

      正在我陶醉的时候,我迎面来的一个MM,穿着一身墨绿色的军装,套着皮靴,披着长发,我顿时爱上了她,温柔与野性,缠绵和强悍,在她身上结合得多么完美呀!我呆呆的站着看着她,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简直美若天人,我惊叹着。美女显然注意到我的失态了,从我身边过的时候的她淡淡的笑了笑,透过厚厚的墨镜,我也可以感受她的温柔,她就这样和我擦肩而过了,我不得不转过头来欣赏她的背影,也是那么迷人的呀!但很快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她背后印着一个图案:一个大锅和很多把勺子。这不就是大家一起吃饭党的党徽吗?她怎么也穿着呀?我印象中只有那些老得一塌糊涂的人和那些肥得脑满肥肠的人才会是他们成员,可眼下这个尤物,怎么?当我想不通问题的时候,我的习惯是不再想它,呵呵,我又乐观起来了。

      刚走没两步,听到后面有人呵斥到:前面的站住!我顿时惊了一下,但很快又安静了下来,肯定不是叫,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我加快了脚步。站住,还想跑!那人的声音跟强烈了,好象重金属节奏一般让我不安起来了,不由地回头看了看,原来是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向我奔来,我恐惧了,因为他那叫嚣的样子分明是再冲着我呀!

      我害怕了,可是,我不过是偷看了美女呀,我呆呆的站着等待着惩罚,警察冲到我面前,一个黑色原柱体象我飞来,眼前一黑,晕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躺在一个硬邦邦的地方,原来就是躺在地上,冷冰冰的,我吃力的爬起来,发现墨镜没有了,估计是捐躯了,打量下这个房间,高大的墙,方型的桌子,当然还有三个威武的黑衣人。

      我踉踉呛呛的站起来,“你们可能误会了,我是大学生!”毕竟我们是高等学府多年熏陶的产物,多少有点素质吧。但说罢,我又挨了一拳,我的火顿时勾了起来,我想给他个重重的回击,不过我看来是无能为力了,三个人冲上来同时对我挥舞着拳头,我感到一阵阵的神经刺激,有些痉挛了,抽搐了一下又到了。我想我要死了,但这样不明不白的死让我太窝火了,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躺在那里任由他们处置,没有疼痛,只有一点点悲哀。

      他们终于停手了,望着我,其中一个高个冷冷的笑着,:小子,别以为是个大学生有什么了不起,算个屁呀,一天大晚只晓得穷嚷嚷。说着说着,他的脸变得扭曲了,脸上分明的写出了仇恨!我害怕极了,躲在角落里萎缩着,不是怕痛,只是怕这种莫名的仇恨强加于我头上。

      知道你犯了什么事吗?旁边一个矮个说,我摇摇头,结果脸上马上挨了一重重的巴掌。你小子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呀!我们伟大的党刚刚开完了它的代表大会,规定任何出入本市的人,必须身着印有我党标志的衣服,否者视为扰乱社会治安。我晃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难怪连美女都穿成那样了。我感到可笑,但又不敢笑。

      你小子还傲什么,还想袭警,判你入狱一年,高个子说。我的头翁的一下,在三秒内没了知觉,就这样被判刑了?我的前途,理想?我再也不能忍受这帮家伙的胡言乱语了,我是个完全清白的人呀。我跳起来,恶魔般的扑向他们,疯狗一样的撕咬,直到被再一次打昏......

      接下来的一年我被送去劳动改造......

      2004年10月4日我出狱了,带着政府发给我们的墨镜,提着那袋发霉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一个小子,流着眼泪红肿着眼睛走过来,我轻蔑的望了他一下,:呸,傻B!

     

     

  • A perfect day

    2004年10月03日


    Just a Perfect Day
    Drank Sangria in the Park
    And Later, when it gets dark
    We go Home

    Just A Perfect Day
    Feed Animals in the Zoo
    And Later, a movie too
    And then Home

    It's Such a Perfect Day
    I'm Glad I spent it with you
    Such a Perfect Day
    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
    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

    Just a Perfect Day
    Problems all Left Alone
    Weekenders on our own
    Such Fun

    Just a Perfect Day
    You made me forget myself
    I thought I was someone else
    Someone new

    It's Such a Perfect Day
    I'm Glad I spent it with you
    Such a Perfect Day
    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
    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

    You're gonna reap just what you sow.

     

    written by/copyright: Lou Reed

  • 狂噪后的冷静

    2004年10月03日

       木马可以说我对于国内乐队中最忠爱的一支,赋有诗人般的文学气质,狂噪的音色和足以打动我的美妙旋律。木马毫不隐晦的表明了对JOY DIVISION的崇拜和模仿,但其实木马不如JOY DIVISION的后朋克纯粹,JOY DIVISION的后朋克走的完全压抑的路线,但木马更加的狂噪,迷乱的失真吉他,沉稳而跳跃的贝司和凶猛的鼓三大件简单的乐器勾成了木马的后朋克路线。
      而《木马》是木马乐队的1999年首张问世的专集,我是大一时候买的,一直到现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都会躲在蚊帐里,静静的聆听这干燥而爆炸的声音。当时决定买是因为看了迷笛的视频,上面谢强说了一句很好的话,“我知道你们回去以后会面对冷冰的床和房间,但你们来了就尽情的欢乐吧!”是呀,摇滚的力量永远不会大到让你满足,但我们都是自我的满足着。
      专集一共收录了八首歌,都是木马前期的作品。《舞步》是木马的成名曲目,其实它并不是后朋克作品,而是一首标准的欢快的朋克,谢强欢乐的吟唱,曹操和胡湖的BASS*DRUM的凶猛配合,让人听了有一种飞的感觉,很舒服。〈没有声音的房间〉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特别是开始时的凄凉开场,悲怆的人声让人听了毛胡耸然,整首歌是以贝司为主线,标准的后朋克线条,而中间点缀的噪音吉他恰到好处,木马狂噪而冷静的分裂性格显现无疑。〈没有错过时间〉中的效果器用的很舒服,特别是SOLO的时候调的一种类似流星划过的音效。而我本人认为最能代表木马这段时间状态的是〈穿行〉,情绪起伏很明显,简单的贝司线条,狂乱的噪音吉他,配上主唱撕声竭力的喊叫,和温柔的低吟,麻醉了我们的心。
      歌词是木马征服人的一个手段,天马行空的用词,给人一种迷乱而兴奋的感觉。木马的歌词里大多表现的是对残酷的青春乃至人生的无奈的迷惑。他们尝试去否定人生的快乐,但他们又期望欢乐的事情到来。“看吧,朋友们死了,每块墓碑上都涂抹着青春”“掩捂悲哀,在时光流转里衰老,倒下后,不再舞蹈”木马把青春描写得如无望而混乱,只有自我的欺骗才能得到片刻的快乐。我看《通俗歌曲》上一个人说他听《没有声音的房间》每听一次都要哭一遍。是呀气质上的共鸣,理想和现实的反差,总是让人痛苦甚至是绝望的。木马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对每个和我上过床的女孩都说我爱你而且这都是这的真的。我理解他说的话,就象的歌词一样,分裂而真实。
       我喜欢他们狂噪后冷静思考的忧郁气质,喜欢他们现场是那种爆炸的氛围,喜欢他们的坦率,总之我认为木马是中国少数的摇滚乐队之一,因为现在充斥了太多的伪摇滚。
       讨厌新金属无里头的快乐,讨厌重金属没目的的炫耀,讨厌朋克的鬼哭狼嚎,讨厌歌特的呻吟,我只爱后朋克的忧郁气质。
  • 可口可乐

    2004年10月01日

      实在忍受不了喉咙里冒出的干燥的气味,双手紧拽着两元钱冲到小买部,买了一瓶可乐,它的名字叫可口可乐。

      它确实是可口的,清凉的气泡沿着喉咙,一个一个的爆裂,释放出二氧化碳,密布在我的肺周围,他们和肺里的氧气互相观望着,进而紧紧拥抱着,爆发出激烈的火花,兴奋了我的每个细胞,在我身体的每个角落,都被这种兴奋滋润着,快乐着。而且它还是甜的,淡淡的甜味,排着长队一味一味的进入我的身体,让我的舌头变得润滑而光泽,在口腔里来回游动着,舔食着。

      它也是可乐的,它是让我快乐的液体,我总是满怀着对水的渴望去朝拜它,供奉它。每当我在长长的走廊里奔跑的时候,总有一种快感,买水的地方在走廊的尽头,我在黑暗中跨动我的步伐,就象舞者般的扭动着,很美丽不是吗?它让我快乐。

      我已经不能离开它了,我对它产生了深深的依赖,我乐意把我不多的钞票消费掉,就如同消费我的青春一般,大方而且潇洒。没有给我付帐,我只有自己苦苦的支撑着。

      我贪婪它的滋味,陶醉它的包装,抚摩它光滑的外表,完美的弧形。

      我就这般喝着,直到我不喝不起的那天。

  • 一年

    2004年09月30日

      很久没有到九眼桥那边去了,今天偶然的经过九眼桥的时候,心里不由得搐了一下。一种陌生而熟悉的感觉,就象街边的烤红薯的香味一样飘进我的鼻孔在我大脑里掀起波澜。桥上并没有因为我的稀疏而人是物非,依旧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在穿梭,办证办章的吆喝依旧响亮,阴暗处的大小便的味道还是比较浓。如同府南河水,并没有因为人的治理而变成其他什么,它依旧流淌着,依然散发着它自身的味道。一年以前的时候,我曾躲在桥边一个封闭的角落里,幻想,绝望,欢乐,叹息......一支接一支的抽烟,没有大麻,却有飞的感觉。

      府南河的水永远是有味道的,冷的时候是泥土的味道,热的时候是窒息的氨气。成都人对它是有感情的,就如同重庆人对于长江一样,是眷恋,尽管它们都在衰老着。我没有见过清澈时期的府河水,但我可以感受到它曾经的青春,我们是有共鸣的,共鸣于对青春的依赖对死亡的恐惧。走在河边可以感受到,掠不河面的风,在耳边低吟,说:走开,小伙子。

      我就那般静静的躲在一个有墙构成的空间里,一张床,一个勉强称做桌子的东西,抱着吉他死死的守卫我的领地。

      没有和弦,没有节奏,只有漫无目的的噪音,轰鸣着......

      反复的吟唱着后朋克,面目不由的狰狞起来,站在公车的人群里,独立行走,莫不关心。

      很喜欢在小酒馆之类的地方POGO,体力的劳累之后总是脑力的轻松,我喜欢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舒服。

      很快一切都过去了,我的那把吉他,也易手于他人,我也几乎绝迹于桥的周围。又有很多的人在我周围进进出出,也开始讨厌府南河的味道,不因为它是臭的只因为我闻得太熟悉了,我对于所有熟悉的东西都有一种恐惧,所有阳光下的暴露对于我来说都是一种审判,我都必须逃避,远远的离开,头也不回......

      经常幻想可以让时间倒转,我有好多好好的东西要去实施,我怀恋过去,因为它们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新鲜的,可以任意修饰的,多美妙呀。

      我仅仅想要一些特别的东西而已。

     

  • 可以

    2004年09月22日

    好了,开通了!

    但愿有人记得这里。